近日,蘇州平江法院選派一名民一庭法官深入共建社區,協助社區調解員調處一起因停放車輛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該起糾紛調處是法院與桃花塢結對共建以來協助社區調處糾紛化解矛盾的又一成功范例。

 

2009102凌晨7時許,朱某駕駛蘇ERL168轎車至兒童醫院給兒子看病時,與醫院保安劉某因車輛的停放位置發生爭執,繼而劉某動手,致朱某左肩傷痛,所戴眼鏡丟失,在穿T恤受損。糾紛發生后雙方至當地居委會幾次調解不成,社區調解員遂邀請法院法官介入。該院當即選派一名辦案經驗豐富的法官親往桃花塢街道協助社區調解員調解。法官一方面對劉某進行法律教育,使其認識到自己應對朱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使朱某認識到自己在停車過程中有錯在先,并告知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話時間相對較長。最后,通過法官的耐心疏導和極力勸解,雙方都對法官的說法表示信服,終于以劉某向朱某賠禮道歉和一次性賠償4000元的方案調解事了。

 

20096月下旬平江法院與桃花塢街道結對共建以來,該院以建立社區巡回審判點、協助人民調解員法律培訓、參與社區人民調解等方式,創新社會管理服務舉措,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