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以來,阜寧法院陸續收到陜西省大荔縣戶家鄉夏家莊村棉農贈送的錦旗和棉農們及大荔縣信訪局寄來的感謝信,對阜寧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宋軍虎、魏菊興非法拘禁一案的判決,表示了由衷的謝意。他們在感謝信中寫道:說老實話,這件案件判決前,我們棉農擔心阜寧縣的法院有地方保護思想,現在我們陜西老鄉對阜寧縣的法官有了新的認識,我們帶著江蘇人民的寬容回陜西,可我們要把對阜寧縣法院的感謝留下,阜寧法院的法官們肩上的天平真正代表著頭上的國徽!

 

幾年前,陜西大荔縣永合棉業有限公司的經營人員宋軍虎、魏菊興、解學義等人與阜寧縣某敷料公司訂立了棉花供銷合同,后向大荔縣戶家鄉夏家莊等村近40 戶棉農訂購了大量的棉花發往阜寧。截止兩年前,阜寧某敷料公司累計欠款41.3 萬元,一直未有支付,宋軍虎等人為了討債,十多次往返陜西、江蘇,甚至請地方干部出面協調,當地棉農因未得到棉花款,多次與解學義等人發生糾紛,并引發群體上訪。宋、魏、解三人認為敷料公司有錢建廠房,卻不肯還債是故意所為,無奈之中想出了一個“下策”:扣人討債! 20099 28 日,三人伙同他人駕乘轎車來到阜寧縣境內,準備劫持阜寧縣某敷料公司負責人顧某,索要該公司所拖欠解某等人的棉花款。同年10419 時許,顧某的兒子顧某某(成人)走到阜寧縣溝墩鎮圓盤處時,守候在此的被告人宋軍虎等人改變了原計劃,將顧的兒子強行拖上轎車,將其用膠帶封嘴,喂服了2顆安眠藥后,帶至陜西省大荔縣境內進行看管 ,限制人身自由。同年10 12日顧某某母親報警后,與宋等人取得了聯系,并于 101314 日,按照宋、魏、解三人的要求,兩次匯款支付了棉花款及約定利息、討債費用計人民幣55萬元,贖回了顧某某。111424 日,宋、魏二人因警方網上通緝,分別被洛陽火車站派出所和大荔縣公安局抓獲,討回來的債款放在解學義手中,還未來得及發放給棉農,解見宋、魏二人被抓,畏罪攜款潛逃。

 

宋、魏二人被起訴到阜寧法院后,陜西大荔縣夏家莊等村的村委會及棉農代表寫信為其求情:他們一直是本份的農民,可是拖欠的幾十萬元一次次討不到,公法私法都不靈,是我們逼他們太緊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帶著40戶近220 口棉農的希望,泣淚懇求你們法外施恩,從輕發落宋、魏二人。當地的政府及公安機關也出具公函,對此案表示關切。

 

阜寧法院刑庭公開審理此案后,考慮到此案具有特殊性,牽涉到當地棉農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社會的穩定,在量刑時必須慎重,鑒于被告人畢竟系因索取債務才非法拘禁他人,雖然兩被告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拘禁罪,但均已認罪、悔罪,為保證棉農及時得到棉花款,平息當地農村愈演愈烈的矛盾,阜寧法院依照刑法有關條款,從輕對兩被告人作出判處:對被告人宋軍虎和魏菊興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宋、魏二人被從輕判處的消息傳出后,另一負案在逃的解學義聞訊于今年大年三十投案自首,并將由其保管的棉花款按戶發放到棉農手中,當棉農們拿到拖欠數年的棉花款,出于感激之情,派出代表專程從陜西趕赴阜寧,向阜寧法院贈送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