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患者隱瞞其無權轉包出租車的真相,謊稱其擁有出租車的全部承包權,可將車輛轉包給被害人進行夜間營業運輸,并騙得承包金5萬元,離家出走后將贓款揮霍一空。日前,北塘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3個月。

 

王良和趙虎兩人是開出租車認識的,去年820日,趙虎突然接到王良的電話,問其現在是否有車開。趙虎去年辭職后歇在家里很長時間了,早就想出去做點事情了。聽王良說現在他承包了一輛車,想把夜班包出去,年租金和押金一共5萬余元,趙虎立刻答應下來,兩人約好一個星期后辦手續。到了約定的日子,王良駕駛出租車到趙虎家門口,趙虎也把準備好的5萬元給了他,因當時沒有筆和紙,就叫王良把協議寫好后兩天來簽,當晚趙虎便開著那輛出租車賺錢了。兩天后,趙虎同往常一樣在自家小區門口接車,但王良并未出現而且手機關機,凌晨時焦急的趙虎跑到王良家樓下也沒發現車子,就開始懷疑了。第二天一大早跑到王良家中,才知道王良早就帶著家里的東西走了,不知去向。

 

而王良打算承包給趙虎的車子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的小學同學姜進的,兩人中技畢業就一起開出租車。去年6月份王良突然將自己的出租車變賣,帶著16萬元離家出走,后來妻子從武漢將其帶回家。而姜進則是從去年3月開始,和王良簽訂協議,明確由其承包夜班車。聽到王良的妻子打電話說王良把車子承包他人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原來王良對他說的是接到一筆好生意,要連續四天在浦東機場接客戶。據王良妻子反映,王良患有抑郁癥,每天服藥。臨走前還留下了自殺留言。他的這次出走,直到9月份才被遣送回來,后來交代騙錢后去北京揮霍一空,自殺未成。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達人民幣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3 個月。(文中所用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