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湖法院與上海市松江區法院聯手協作,快速執結一起撫養費糾紛,并將4200元執行款及時送至申請執行人家中。

 

被執行人田某今年35歲,1998年與胥某登記結婚,當年12月生育一男孩胥小某。2005年,夫妻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后,田某離家外出。20069月,田某起訴要求與胥某離婚被判決駁回。20083月,田某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經法院調解,田某與胥某達成離婚協議,雙方約定小孩隨胥某生活,田某每年分兩次支付生活、教育等相關費用。田某離婚后,既不去看望胥小某,也不按協議約定履行法律義務。2010年春節前,胥某幾次打電話給田某,想讓她春節期間回家看看孩子,可田某根本不予接聽??吹教锬橙绱私^情,對孩子不聞不問,作為其法定代理人的胥某,向法院提交了申請執行書。因田某離婚后長期在上海打工,執行法官首先考慮與田某電話聯系,力求教育、引導其主動承擔起作為母親的法律義務,但數次電話溝通均無果而終。經相關部門協助調查,執行人員得知田某在上海市某銀行有存款,便迅速與上海市松江區法院電話聯系,并發函委托該院對其存款實施劃撥。上海市松江區法院在收到委托函的當日,即對田某在上海市某銀行的部分存款予以劃撥。

 

看著建湖法院執行法官送來的4200元執行款,胥小某淚流滿面:“都說世上只有媽媽好,可我的媽媽卻逃避責任、拒付撫養費,感謝法官叔叔及時送來執行款,讓我感受到了一絲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