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觸目驚心
作者:費尤祥 郭艷春 發布時間:2010-03-03 瀏覽次數:1157
“親愛的曉華,因為我沖動而魯莽的行為,給你在肉體上和精神上造成了傷害,我追悔莫及。。。。。。我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我真誠的歉意,以求得你的諒解,懇請你給我改過的機會,我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決不再犯狂躁、粗魯等一切錯誤。”不久前,大連一位丈夫因動手打妻子,在當地一家媒體上刊登廣告,懇求挨了他兩巴掌的妻子原諒。向這樣的在家對妻子施過暴的丈夫能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向妻子認錯,在社會上太少了,大多數的情況是:在家對妻子施過暴的丈夫仍然我行我素,毫無悔意。據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負責刑事和民事審判的院領導介紹,最近幾年因家庭暴力走向犯罪或因此導致家庭破裂的案例比較多,家庭暴力這一社會問題已經影響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要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他提出全社會要同心協力做好這一社會問題的預防工作。從下面幾例案例可見家庭暴力的違害程度。
本市某縣某鎮某某村一陳姓婦女被丈夫詹某一巴掌打成腦袋破裂而變成植物人,兩年后死亡;某城區一名小學教師結婚16年來,其丈夫長期酗酒,酒后借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毆打她,經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丈夫還猜疑她在外面有人,沖到她的單位大吵大鬧;某鎮某某村一婦女想跟同村人去外地打工,其丈夫不同意,就用殘忍的暴力手段剝奪了妻子的生命;某鄉某某村39歲的農婦江某在連生兩個女孩之后,被丈夫戚某某打斷手指,并被從樓梯上推下跌斷小腿。
“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據某市婦聯一位領導介紹,2007年該市各家庭暴力投訴中心受理家庭暴力案件達173起,僅下半年到市婦聯投訴的惡性家庭暴力案件就達6起。施暴者手段極其殘忍,讓人觸目驚心。這位婦聯領導告訴筆者,這些數字反映出的僅僅是相對嚴重的家庭暴力行為,還有相當一部分家庭暴力行為由于種種原因無法顯明。
“家庭中的冷暴力對家庭成員的精神傷害更大,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都不認為受害者遭遇了家庭暴力、使得受害者長期處于一種孤獨無助、有口難言的困境,而法律又無法幫她解除這種困境。”該市婦聯權益部的同志說,對家庭成員從精神上加以折磨,甚至到最后連整個人都會被逼瘋。
據悉,中國著名的心理學家
“這一調查結果并非危言聳聽,家庭冷暴力其實就發生在我們的身邊。”婦聯權益部的同志在長期的維權工作中,確實遇到了許多棘手的家庭冷暴力案件。
事實上,筆者在街頭隨機采訪中發現,“冷暴力”雖然逐漸成為一個熱門的社會話題,但仍有過半數的被采訪者認為,限制妻子與朋友交往、長期不與妻子說話、長期拒絕與妻子過性生活、恥笑妻子的缺陷等精神層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而只有毆打、傷害致死、虐待等身體暴力和性暴力才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三大主因頻發
“男女收入懸殊、第三者插足、封建思想作祟是導致家庭暴力的三大主要因素,當然,懲處力度不夠、某些男性性格上的缺陷及人格障礙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某縣婦聯一位劉姓領導分析道。
據某鎮婦聯楊領導介紹,因雙方收入懸殊,夫妻之間因為家庭瑣事發生摩擦升溫,從而引發家庭暴力的情況比比皆是。
某村村民蔡某某在經營小酒店發家之后,經常在外花天酒地玩女人,深夜回來就打老婆,長達15年多,妻子葉某身上的傷痕慘不忍睹。
據統計,某市2007年婦聯系統受理的來信、來訪、來電中,反映配偶有外遇、重婚、包“二奶”、同居等的有71件,占總數的13.4%。
而更多的婚外情暴力則是以另一種形式表現出來。為了達到拋棄原配并跟第三者結婚的目的,男方常把女方打得致傷致殘,逼其順從,這也是造成目前離婚的主要原因。“一些人包‘二奶’、喜新厭舊等等,對家庭不負責任,使得家庭暴力既變為婚變的原因,又表現為達到離婚目的的手段。”某鄉婦聯邵同志說。
42歲的葛某某自從丈夫有了外遇之后便經常遭受毆打,葛某某明白,丈夫是想以此逼她主動提出離婚請求。
甚至在司法執法人員的觀念里,也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糾紛,清官難斷家務事。此外,我國法律在打擊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還處于消極被動的狀態。丈夫打妻子只是納入虐待罪的范疇,并且這類案件屬于自訴案件,不告不理,只有造成重傷、死亡后,司法機關才主動追究。打擊不力,無形中助長了施暴者的淫威。
家庭暴力維權:“家務事”盼有專法可依
家庭暴力從習以為常的“家務事”,已變成公眾關注的社會問題。其實,我國現行法律已經對家庭暴力問題在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方面做出了相應的規定。但由于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往往只能按相關的治安管理處罰處理,其處罰程度明顯太輕。
采訪中,有關部門和許多市民均認為,“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的關鍵還在于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尤其是執行力度要不折不扣,有關職能部門都應該在自己的責權范圍內認真負起職責。
專家支招:假如你正遭受家庭暴力
“一定要慎重對待遭受的第一次家庭暴力。許多惡性的家庭暴力案件,都是因為妻子一再容忍,而導致丈夫肆無忌憚。”采訪中,許多婦聯的同志都認為,丈夫的第一次家庭暴力不可忽視。她們建議,“面對第一次家庭暴力,妻子應當及時通報丈夫單位和丈夫的父母親友,同時對丈夫的這種行為發出警告。”
那么,婦女正在或已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一些從事婦女工作的專家紛紛為女性同胞們支招。受害婦女在家庭暴力實施過程中可大聲呼救以引起鄰居或其他人的注意,盡可能讓鄰居聽到或尋找機會撥打報警電話“110”,既可制止暴力行為又可留下證據;如果暴力發生,受害婦女要注意收集證據,應盡快到相關醫院等司法醫學鑒定醫院診治,為尋求司法鑒定創造條件;同時要告訴親戚、朋友受到家庭暴力的情況,既可以緩解自己的情緒,又能夠在以后的庭審過程中提供證據;還可以求助于當地婦聯或有關部門,記錄下家庭暴力的過程,尋求維權援助;也可以訴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