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23,一位中年婦女帶著小孩來到蘇州市金閶法院給楊清與楊均二位法官送來了兩面大紅錦旗,還很內疚地對二位法官說:“以后再也不能沖動了!”

 

這位因曾經沖動而現在深感內疚的婦女叫黃蘭。她與被告胡尚已同居多年。話說日久情深。這不,黃蘭不忍心看著同居男友日夜為生意資金周轉困難所困,于是就慷慨解囊15萬。為人本分的男友還特意給黃蘭寫了一份借條,載曰:今向黃蘭借款15萬元,于200812月底前還清。誰知這生意上的事沒個準頭,胡尚把15萬資金都投入到與其妹夫合伙開辦的工廠里,至今沒能收回。

 

可是,這黃蘭好起來什么都好說,小脾氣來了倔得九頭牛都拉不回頭,還款期一到就逼著胡尚還款,無論胡尚好說歹說都不奏效,一怒之下把同居男友告到了金閶法院。法庭上胡尚既承認借款事實又同意還款,同時,雙方同意就還款期限接受法院調解。于是,楊清與楊均兩位法官主持調解,沒想到要錢心切的黃蘭在調解過程中大鬧法庭。黃蘭大哭大鬧,兩位法官鎮定自如。待黃蘭情緒徹底宣泄完畢,兩位法官才慢條斯理地給她擺事實講道理:“問題的解決總得有一個過程,你這樣大哭大鬧難道就能馬上拿到錢了嗎?”黃蘭這才冷靜下來接受法官調解,與胡尚達成協議:自20093月起每月1日前歸還人民幣15000元,直至還清。

 

“謝謝兩位楊法官幫我要回這15萬!”黃蘭深情地說。“以后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大吵大鬧是不能解決問題的!”兩位楊氏法官嚴肅中透出些許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