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法院配合傳喚 女婿墊付執行案款
作者:楊濤 發布時間:2010-03-01 瀏覽次數:683
被執行人劉學義因拖欠楊貴軍塔吊租賃款,2005年經法院判決由被執行人劉學義支付申請人楊貴軍租賃款、違約金、訴訟費計18000余元。案件生效后,劉學義長期在外行蹤不定。
鑒于被執行人劉學義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其阻撓執行的行為作出書面檢查,本院對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
被執行人劉學義因拖欠楊貴軍塔吊租賃款,2005年經法院判決由被執行人劉學義支付申請人楊貴軍租賃款、違約金、訴訟費計18000余元。案件生效后,劉學義長期在外行蹤不定。
鑒于被執行人劉學義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其阻撓執行的行為作出書面檢查,本院對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