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觀察路況即開車門 釀成事故應負全責
作者:魏本亮 發(fā)布時間:2015-05-11 瀏覽次數(shù):866
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停靠在非機動車道上的汽車副駕駛車門突然打開,劉某來不及躲閃,發(fā)生碰撞,造成人傷車損,劉某的損失如何主張?近日,金壇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判定駕車人王某及保險公司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賠償受害人劉某各項損失5余萬元。
2014年12月10日,王某駕駛自己的轎車沿非機動車道行駛至自己開的茶葉店處,遂將汽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因店員要從車里取貨,王某未觀察前后交通狀況的情況下,將副駕駛的車門打開,與騎電動車劉某相撞,致劉某受傷,車輛損壞。金壇市公安交通部門基于王某的違章事實,認定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fā)生后,劉某先后兩次住院治療,共花費醫(yī)療費用等損失合計5萬余元。因賠償數(shù)額協(xié)商未果,劉某將駕車人王某及該車承險保險公司訴至金壇市人民法院,請求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等共計6萬余元。
金壇法院開庭審理后,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機動車行應在機動車道行駛,經(jīng)非機動車道時,應當減速行駛。機動車是危險物,機動車駕駛?cè)藨M到謹慎駕駛的義務,本案原告在非機動車道上正常行駛,被告未盡到謹慎觀察的義務,在打開車門時,沒有觀察前后有無車輛和行人,導致本次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被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谠摪甘聦崳罱K依法判定兩被告共同賠償原告劉某上述各項費用52654.35元。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當庭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