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在連云港的促銷活動結束的當晚,李某帶下屬許某陪總部來的領導喝酒,結束后他騎摩托車送許某返回住處,因酒精作用,結果發生車禍,許某腦神經受損,雖經全力搶救,可仍處于“植物人”狀態,不知何時醒來。盡管公司主動承擔了一部分治療費,然而后期巨額治療費無著落,許某家人認為是因參加公司應酬導致,應認定為工傷,得到有關部門認可,但該公司并未接受。后該案一直訴至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連云港市中院“圓桌會議”協調,日前,公司當場向許某一方兌現了105萬元補償款,并撤回了上訴。

 

禍起“酒后開車”

 

這件事的起因要從2008年說起。當時,許某為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黃金搭檔”)淮安辦事處的職員,任職于該公司淮安辦事處,工作地點則是該辦事處的派出機構連云港代表處。

 

同年97,連云港代表處舉辦了一場推廣促銷活動,活動結束后,代表處負責人帶許某前往酒樓應酬。席間,代表處負責人李某和許某與桌上的領導和同事交談甚歡、開懷暢飲。宴席結束后,李某騎摩托車帶許某一起回住處,可酒后的李某難以駕馭熟悉的摩托車,途中發生車禍,許某頭部外傷導致腦神經受損,雖經全力搶救,目前仍處于植物人狀態,不知何時才能醒來。

 

許某是海門人,家里生活不富裕,妻子是一般的工薪族,孩子正讀高中,頂梁柱的倒下對這個家庭不啻為一個晴天霹靂,每天流水般的醫療費,已使這個家庭重負難擔了,但治療費還不知在何處。

 

工傷認定節外生枝

 

事故發生后,黃金搭檔公司總部十分重視,主動承擔一部分治療費。但許某后期的治療仍需巨額費用,這筆錢誰來出呢?許某妻子認為,丈夫出車禍是因參加公司應酬事務所導致,應該認定為工傷,由公司承擔。可公司對此存在不同的意見。

 

為討一個說法,許妻向有關部門提出了工傷認定申請,最終被認定,許某的傷情屬于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工傷事故。對此,黃金搭檔淮安辦事處提出,工傷認定書適用法規不正確,不接受工傷認定,便向新浦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工傷認定。法院經過審理維持了有關部門的認定。于是,淮安辦事處不服,又向連云港市中院提起上訴。

 

許妻心急如焚。對一位腦部受損的病人來說,越早治療,康復機會越大。然而,公司又為求說法和有關部門打起官司,這無疑會拖延丈夫的治療,眼看日子一天天過去,公司墊付醫療費花的差不多了,無奈之下,又向親友舉債數十萬元。許妻堅信奇跡一定會出現。

 

圓桌會議平訴爭

 

承擔該案審理的連云港市中院行政庭的法官們同樣著急,他們仔細研究法條法規,多方奔走了解當事人訴求,決定啟動“系統和解機制”,即首先中院行政庭研究確定了協調預案,接下來召開由三方當事人共同參加的“圓桌會議”進行協調。經過多輪的磨合協商,法官仔細分析了各方的利益和繼續僵持的弊端之后,提議黃金搭檔公司對許某的傷情做一次性補償,不再繼續爭論工傷認定問題,一切以許某的治療恢復為首要考慮因素。

 

法院的意見得到了黃金搭檔公司的重視和積極配合,經過研究后公司決定對許某的治療給予最大限度的幫助。今年春節前4天,黃金搭檔公司和許妻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黃金搭檔公司兌付105萬元和解補償款,有關部門撤銷了工傷認定,該公司淮安辦事處及許妻均向法院遞交了撤訴申請。

 

日前,黃金搭檔公司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為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公司為所有員工購買了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