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維持受煎熬 和好無望終分手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10-02-24 瀏覽次數:654
丈夫與妻子婚后因性格不投,雙方經常發生矛盾,為此雙方分居生活,在夫妻感情已經惡化的情況下,雙方仍然礙于親友,維持婚姻關系,在分居四年后,無望妻子最終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離婚。近日,射陽法院成功調解了該離婚糾紛案,雙方最終和睦分手。
妻子小金與丈夫小辛于2000年10月經人介紹雙方登記結婚,次年生一女孩。因丈夫小辛大妻子小金七歲,為此身為丈夫的小辛婚初對妻子也倍加關心。但好景不長,婚后不久,因雙方的性格不合,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糾紛,致夫妻關系不睦。2005年起雙方便分居生活至今。在分居生活后,雙方因感情糾葛煩惱不斷。妻子于
承辦法官在了解案情后,針對雙方夫妻生活現狀以及離婚原因等情況,對雙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分別對雙方做思想工作,經協調丈夫對離婚表示了同意,但要求小孩隨其生活,共同債務妻子應當承擔,通過對妻子的勸說,考慮小孩隨丈夫生活較穩定,更有利小孩的身心健康,妻子最終同意了該調解方案。雙方經調解達成了婚姻離異,婚生小孩隨小辛生活,妻子每年貼補小孩撫育費2000元,夫妻共同債務由辛某負責償還,由小金貼補被告小辛現金2000元(當庭履行)的調解意見。持續四年的婚姻大戰,最終得經法院一時調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