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江蘇射陽縣李勇等5名農民工在法院的調解下,每人拿到了春節的3倍加班工資560元。他告訴筆者,這是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以能動司法及時介入,采取訴前調解的方法,使他們的加班工資得以圓滿解決。

 

據了解,春節前夕,李勇在連云港某建筑裝璜工程處打工,因為該部技工不足影響了工期,按合同規定節后要交工,老板便請李勇不要回家過節,留在工地帶領5名農民工加班趕工期。李勇等5名農民工經過再三商議,決定留在工地加班。他說:“平時掙錢不容易,加班能拿高薪,何樂而不為呢!”他和工友們在7天的春節長假里一直堅持在工地加班,確保了裝璜工程按合同工期在節后第一天如期交工。雖然老板說了不少好聽的話,但只字未提加班工資的事,忙著將民工調往另一工地打工。

 

本來就直性子的李勇看到自己的加班工資變成了畫餅,他很不是滋味,便找老板理論,老板說:“年夜飯的錢我認了,工資還是按原來的標準發吧。”李勇情急之下拿出法院發的“便民聯系卡”,按卡上的號碼撥通了巡回法庭的電話。連云法院聞訊而動,立即派出法官趕赴工地,調查核實有關情況,采取訴前調解的方法做老板的工作,當日下午17時,老板便按春節3倍加班工資給李勇等5名農民工每人發了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