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充當皮條客 伙同他人敲詐勒索獲刑
作者:朱夢琪 發布時間:2015-05-11 瀏覽次數:676
通過非法途徑取得偏財,最終身陷囹圄。近日,張家港法院公開開庭審結一起敲詐勒索案,對被告人龔某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龔某整日無所事事,偶然一天在報紙上看到“仙人跳”一詞頓覺新鮮,便和朋友魏某、張某(均已被判刑)談起。豈料魏某很感興趣,便提出想用類似的方式賺點錢。他以介紹女性發生性關系為誘餌,將被害人王某騙至張家港市某賓館房間。后由張某冒充該女子的丈夫,被告人龔某又與兩人聯合以來,采用威脅、毆打等方式,從王某處敲詐得人民幣20000元。
事后,被告人龔某與被害人王某達成協議,賠償王某人民幣4000元并取得諒解。2014年8月25日,龔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法院在審理中認為,被告人龔某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公民錢財,數額較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龔某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處罰。且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等,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可宣告緩刑,故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對于拉皮條的解釋現已引申到在非正規渠道、非正常關系,為了謀取某種不法利益,從中牽線搭橋的行為。本案中,龔某正是利用了人性貪欲的弱點,適時出擊,讓陰謀得逞,卻因此觸犯了法律的高壓線。在此要提醒廣大市民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嚴格規范自身行為,務必要加強對小恩小惠的抵抗力,對誘惑擦亮雙眼,以免上了犯罪分子的當。(當事人部分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