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一波三折終化解
作者:東臺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0-02-23 瀏覽次數:689
春節前,江蘇省東臺法院三倉法庭成功調處一起調解不履行案件,案件的當事人周某夫婦如愿以償拿到了賠償款。“今年終于在家過了個好年。”春節長假剛過,周某便來到法庭感謝法官們。
周某是南通如皋人,從2004年開始就在東臺市沿海開發區承包草田種植大豆。2006年8月,周某轉包600余畝草田給下一輪承包者劉某。后由于圍墾開發費及租金等問題發生爭議,轉包的草田周某還是繼續種植,因此雙方多次起沖突,2009年2月周某訴至法院,稱劉某阻礙其收獲大豆,造成巨大損失。經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周某把600多畝草田還是給劉某種植,劉某給付補償金。
但此事并未平息,事后周某考慮到協議的補償款并不能完全彌補他的損失,遂提出反悔,并多次找劉某再次協商。劉某因調解書已經生效,采取消極回避的態度,周某惱羞成怒,多次打電話恐嚇劉某,同時多次到三倉法庭信訪,并揚言要帶刀鬧事,矛盾糾紛急劇激化升級。雖然此案已經調解結案,考慮到當事人的態度很惡劣,三倉法庭的法官們希望能用法、理、情平息周某心中的怒火。每次都是熱情的接待,耐心的勸解,有時候一個法官說累了,另一個法官繼續說,不厭其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周某也深受觸動。此外法官們還主動與劉某聯系,解說周某確實有苦衷,當時訂調解協議時因為疏忽沒有考慮到全部損失,原有的補償金不能彌補他黃豆、前期圍墾開發費用以及租金的損失,希望能多給以些補償,如果一再回避只能使事態進一步惡化,并從側面做劉某親屬的工作。法官還把雙方當事人約到一起進行協商。這次雙方不再劍拔弩張,周某一改以往蠻狠的態度,劉某也不再冷漠,在法官說服和情理感化下,最終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劉某立即把約定的補償款交與法庭。回去后,劉某立即清理物品,遷出轉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