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風暴的沖擊下,就業環境異常嚴峻,不僅在校生、畢業生甚至一些已婚家庭成員,為謀求生存,也不得不繼續學習深造,以獲得更高學歷,謀求更多就業機會。本來這是一件好事,但深造學習引發的分居問題,逐漸成為夫妻感情不和的導火索之一。近來,無錫南長法院審結了數起該類型的離婚案件。

 

原告王亮(男)與被告李燕(女)于2000年相識,2001215辦理婚姻登記,2002131其女兒出生。婚后兩人感情尚可。2005年原告去杭州讀博,被告后來也去蘇州大學學習,以后兩人經常分居,只在假期回來相聚。原告以感情破裂為由主張解除婚姻關系,而被告認為感情一直存在,因此不同意離婚。由于雙方分歧較大,法院未達成調解。

 

法院認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婚后夫妻感情一度尚可。近年來雙方雖因缺乏溝通產生糾紛,但只要雙方互相體諒、互相理解,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夫妻和好是有可能的。因此南長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其實,此類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大都因為配偶一方或雙方繼續深造學習,雙方長期分隔兩地而鬧離婚。雖然整個社會的就業形勢無法逆轉,但是分隔兩地的夫妻平時也要多注意溝通了解,雙方互相寬容體諒,避免因感情淡漠而導致矛盾;另外夫妻雙方切記對婚姻的忠實義務,珍惜往日感情。(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