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執行 確保重點工程順利進行
作者:汪健 發布時間:2010-02-09 瀏覽次數:670
申請人
判決生效后,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受理案件后,執行法官立即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令,敦促其自覺履行。在做思想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執行局及時張貼限期履行公告,要求被執行人在5日內遷出樓房,逾期依法強制執行,同時將公告書面送達被執行人。執行法官多次向被執行人宣講法律政策,告知拒不履行所要承受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做好了強制執行的準備。經過耐心的勸說和法律釋明,被執行人表示愿意自動搬遷。在被執行人移交出大門鑰匙后,執行法官經過現場檢查后將房屋完整移交給申請人。至此,這起房屋租賃合同案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