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中院刑二庭2010年審理的第一起經濟犯罪案件是團伙盜竊案,該團伙成員均為青年,其中主犯于凱是人稱“帥哥”的“九0后”小伙子。被告人于凱、陳團等五人,明確分工,專門盜竊電動自行車。在竊得第78輛車時,因被害人發現后追索,這幫小伙子竟持刀將被害人毆打致傷。14日,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五名被告分別以盜竊罪、搶劫罪被處九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因于凱作案時僅十七周歲,被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6000元。

20087月至11月間,被告人于凱、陳團、張高路等五人,為“弄點錢花”決定結伙盜竊電瓶車(電動自行車)。五個人有的負責踩點、望風,有的負責撬、推車,有的負責接應。車輛得手后,共同商定價格出售,按本次作案的功勞大小分贓。該團伙先后流竄于泗陽縣眾興鎮、來安鄉等鄉鎮及宿遷市宿城區、宿豫區境內,五個月共盜竊車輛78輛,涉案價值近10萬元。其中頭目于凱參與作案63起,涉案財產價值82400元。

如果不是過于貪心,這幾個小伙子說不定不會那么快落網。那天于凱、陳團和張高路剛將一輛價值1700多元“天爵”牌電動自行車盜走,并和負責接應的兩個弟兄準備去喝慶功酒。不妨被害人——五十多歲的張某從后面趕到,攔住于凱向其索要車子。于凱對這位大伯說,老子好不容易弄到手的,再還給你,你當老子是傻子嗎?堅決拒絕還車,并亮出了一把砍刀。另兩個同伙也圍了過來,一起對著不識相的張某一通猛踹,直到把張某踹到路邊溝里,不再提“無理要求”,這才跳上摩托車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