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從南通中院獲悉,近五年來,南通兩級法院經費保障水平不斷提升,法院經費收入呈逐年上升態勢;訴訟費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 化的軌道。全市法院的訴訟費收入已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全額上繳財政專戶或直接繳入國庫,實現了“收支兩條線”管理。財務管理能力逐步加強,隨著部門預算、 國庫集中支付、工資統發、政府采購、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兩級法院高度重視對部門預算的編報工作,科學管理資 金,為法院各項工作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財政撥款在法院系統經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法院部門預算基本能夠滿足人員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為幫助各基層法院建立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按照省財政廳、省高院、省檢察院《關于制定全省縣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意見》,中院及時會 同財政局、檢察院制定了我市基層法院、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該《意見》的制定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在全省13個中級法院中起到了示范性的作用,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為促進基層法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落實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為全市基層法院經費保障奠定了基礎。全市法院積極適應訴訟費收費制度改革,嚴格執行《訴訟 費用交納辦法》,切實做到“無明文規定不收費”。著力加強財務管理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勵行節約,使經費管理進一步科學、規范。

中央財政撥付專款用于補助地方法院,開辟了一條法院經費保障的新渠道,對法院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的建立將產生深遠的影響。該市兩級法院認真落實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印發《江蘇省人民法院辦案專款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的開支 范圍執行,并制訂具體使用規定,細化支出項目和開支范圍,設定專項支出科目,切實做到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