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認真做好人大代表聯絡工作
作者:周建華 徐蕾 發布時間:2009-02-03 瀏覽次數:707
本網鹽城訊:東臺法院始終牢固樹立監督意識,著力改進和拓寬人大代表監督渠道,認真做好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得到該市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及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人大代表聯絡辦公室,負責與該市五級人大代表的正常聯絡,辦理建議和答復,并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加強向人大匯報工作,把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納入部門工作目標。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意見》,建立工作責任、督辦落實、案件處理和輿論宣傳引導等機制。
二是主動征求意見。人代會召開期間,該院黨組專門安排黨組成員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到各代表團,聽取代表們對法院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同時,該院領導分組走訪各級人大代表,為來年法院發展問計問策。對人大代表建議、來信以及人大常委會批辦、批轉的事項,逐件登記備案,落實專人,限期辦結,確保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爭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代表意見、建議督辦落實工作機制,規范各個環節的流程管理;建立代表關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處理機制,規范辦理程序,嚴格責任追究;完善代表聯絡工作機制,規定與代表聯絡的形式、計劃、要求等;完善輿論宣傳機制,充分利用東臺法院網、東臺法苑等載體宣傳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宣傳該院工作和先進典型。
四是自覺接受監督。選擇案情重大復雜、社會影響大和代表關注的案件,邀請人大代表聽庭評議。開庭前向擬邀代表呈送《邀請函》和《旁聽案件庭審信息表》,庭審后邀請座談并填寫《人大代表旁聽案件庭審評議表》,若旁聽案件未當庭宣判,還及時將案件處理結果報送參與旁聽的代表。不斷豐富接受監督的形式,邀請人大代表到法院視察,經常選擇典型、有影響的執行案件,邀請人大代表現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