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加強審判工作中的法律監督,邳州法院黨組積極探索出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的監督機制:兩院對重大事實、重要證據認定、適用法律問題可能存在爭議的刑事案件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熱點案件和新類型刑事案件由審委會報經院長同意后,提前發出邀請函,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該機制規定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時,可以在會議上對審委會委員的討論進行監督,對一些實質性問題發表意見,供審委會參考,但不參與表決,體現其監督者的地位。

邳州法院將檢察長列席審委會的監督機制形成了一個“事前”接受監督的過程,把監督司法公正的關口進一步前移,與此同時對檢察機關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研究、仔細分析,使各位審判委員會委員對案件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有更加全面的認識,更好地保障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案件審判質量。該辦法的實施,促使了大家更全面地吃透案情、準確定性,從而公正裁判;對提高司法決策的民主化,實現決策的科學化,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管理和指導模式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