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妥處企業主外逃糾紛案件 徐州鼓樓區委撥專款解法院信訪難題
作者:轉載《人民法院報》 發布時間:2008-11-10 瀏覽次數:3229
本報訊 日前,江蘇省南通市委書記羅一民對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處置部分企業主外逃引發的群體性糾紛作出批示:“中院措施得力,建議可行,望有關各方合力做好工作。”南通市委政法委書記陳斌也充分肯定法院的做法,并要求兩級法院要充分運用司法審判手段,力保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近期以來,南通法院受理了大量因企業主外逃引發的群體性糾紛案件,引起南通中院黨組的高度重視。南通中院積極主動地應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形勢,于今年8月出臺《服務中小企業融資難十二條意見》,努力為地方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意見》明確:在立案環節上,建立訴訟快速通道,依法對中小企業進行訴訟立案指導,提供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在保全措施中,采用就地扣押、提供保證等手段,限制流轉而不限制其生產;凈化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環境,切實加強對非法高利貸活動的民事制裁措施,以維護健康穩定的民間融資秩序。在審判環節上,認真審查借款合同效力,對顯失公平的條款依照當事人請求予以變更或撤銷;在執行環節上,盡量避免機械運用強制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針對新類型群體糾紛,南通中院于近期組織對企業主外逃引發群體性訴訟的現象進行專題調研。據調查,到目前為止,已有企業負責人外逃數十起,隱匿資產近億元,引發群體性糾紛多起,影響了社會穩定。南通市兩級法院在第一時間對陷入混亂的企業進行保全,避免資產流失,對已抽逃的資產盡最大努力追回。對惡意逃債的企業主,依法控制,并與政府及社會力量密切合作,發揮大調解優勢,鈍化矛盾。對生產、銷售形勢較好的企業,經論證后商請基層政府或主債權人接管,注入資金,邊經營、邊清償,實現企業和職工利益的雙贏。
南通中院還向南通市委提出加大行政管理力度、靈活運用司法強制措施、加強對企業主外逃后資產安全的保護、拓寬專項救助基金的范圍等四點建議,獲得了市委領導的充分肯定。(張軍華)
本報訊 家住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下淀東村的張某因丈夫交通事故致死訴至鼓樓區人民法院,請求賠償,后因被告再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多次上訪。考慮到張某家庭的實際困難,鼓樓區委區政府為了幫助法院解決這一信訪難題,決定給付張某6萬元的司法救助款。至此,鼓樓法院的五案六人涉訴信訪案件全部息訴息訪。今年下半年以來,該院沒有發生赴省進京上訪案件。鼓樓法院院長孫光說:“這是區委區政府全力支持的結果。”
近年來,鼓樓區委區政府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在重視支持法院加強隊伍建設、物質基礎建設的同時,更把工作重點放在幫助法院解決難題上。為了幫助法院解決信訪難題,今年7 月份,鼓樓區委書記束志明多次到法院了解信訪情況,逐案聽取匯報,先后兩次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約請轄區涉信訪案件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區政法委及區相關單位負責人到會,專題研究解決法院信訪案件,要求信訪當事人所在轄區辦事處配合法院處理信訪案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區委區政府決定撥款58萬元作為解決涉訴信訪案件的經費和司法救助資金,為法院化解信訪工作難題提供了有力支持。(周 琪 楊梅花)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