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射陽法院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 積極發展審判職能作用,在服務大局上取得了顯著成效。近期,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的“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服務基層”的要求,進一步樹立審判服務理念,落實審判服務措施,提供優質的審判服務,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是樹立審判服務理念。結合“三服務”工作要求,組織審判業務骨干定期深入企業,宣傳市場交易中的法律知識,幫助企業解答法律疑問,指導解決法律糾紛,及時提出司法建議,排除法律上的障礙,促進生產經營的合法化、規范化。對發現的影響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導致社會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時向縣委匯報,加強與政府部門溝通和協調,積極爭取縣委領導和政府支持,對所發現的苗頭性、普遍性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

二是落實審判服務措施。通過熱情主動的審判服務,提供到位的服務措施,努力提升服務層次,增強服務效果;通過不斷增強效率意識,全面強化審限觀念,充分挖掘內部潛力,縮短辦案周期,為經濟發展提供高效服務;通過依法積極受理各類矛盾糾紛,暢通人民群眾合法的利益訴求渠道,滿足群眾合理訴求;通過對涉及項目推進、投資環境的案件急案急辦、特案特辦,依法快立、快審、快執行,確保經濟建設項目暢通無阻,順利實施。

三是轉變審判服務作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將各項審判工作做細、做透、做實,提高服務成效。刑事審判加大對經濟犯罪的打擊力度,為經濟發展奠定安定和諧的治安局面;民商審判依照有關法律、政策精神,妥善及時化解紛爭,減少民商糾紛對企業發展的負面影響;行政審判監督和糾正行政行為中的違法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執行工作努力克服“執行難”,強化執行權威,提高執行效率和執行效果,使企業的合法利益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