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行政審判著重推動六類案件的協調工作
作者:孫海雷 發布時間:2008-03-12 瀏覽次數:794
本網鹽城訊:近日,射陽法院加大對行政審判工作管理,要求在全國“兩會”期間全力化解在手案件。加大協調力度,防止群體性信訪事件的發生。加大非訴行政執行審查力度。加大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力度,防止矛盾集聚到法院。立足進位爭先,今年爭取主要行政審判質效指標進入全市法院前三名。
射陽法院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精神,更好地做好在新的形勢下解決行政爭議,實現“案結事了”,促進“官民”和諧的審判工作。加大協調力度,著重推動六類案件的協調工作,一是涉及群體性的、矛盾易激化的案件;二是行政賠償案件;三是因平等主體間的民事爭議所引發的行裁決、行政處理等行政訴訟案件;四是行政征收類案件;五是法律和政策界限不清,可能產生較大負面效應的案件;六是不服具有一定行政自由裁量權具體行政行為案件。對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認真履行司法審查職能,并加強協調工作,盡力統一執行尺度,爭取有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