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全程公開保證司法鑒定質量效果
作者:李明松 發布時間:2007-12-28 瀏覽次數:947
本網徐州訊:近年來,豐縣法院在審理案件中,對涉及的司法鑒定、審計、拍賣、評估等工作全程公開,實行“陽光操作”。不僅讓當事人打官司更加心明眼亮。而且保證司法鑒定質量和效率。
一是隨機抽號選定鑒定機構。該院建立健全了司法技術輔助工作機構,全面實行司法鑒定、審計、拍賣、評估等業務統一對外委托的工作機制,鑒定中介機構不再由承辦案件的法官指定,而是由雙方當事人隨機抽號選定,從制度上防止了人情關系對鑒定工作的侵擾,杜絕違法違紀現象發生。
二是審鑒分離杜絕暗箱操作。該院制定了相關規定,確定委托機構由當事人進行選擇,當事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不得確定委托機構。以隨機抽號的方式選定鑒定機構,在辦案人員與當事人、有關機構之間形成“審鑒分離”,不僅能夠杜絕暗箱操作,而且消除了當事人的合理懷疑,增加了司法鑒定工作的公開和透明性。
三是嚴格篩選保證鑒定質效。由于鑒定中介機構名冊都是通過嚴格篩選,具備較強的專業實力和良好的信譽,保證了鑒定的質量。同時并請鑒定人作出的鑒定報告提交給法院時間在一個月內完成。經法院同意后期限方可延長,提高了鑒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