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一年來,豐縣法院采取了多項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了為“構建和諧新農村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效能。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矛盾糾紛大量增加,法院每年審結的案件中,涉及“三農”的案件近6成。涉農案件盡管多是些小案件,但處理不好不僅影響村鄰和諧,還容易釀成民轉刑案件。針對這一情況,該院要求辦案法官認真調查了解村情民意,找準矛盾的焦點,加強訴訟調解工作,去年以來,該院民事案件調解率達56.2%

對涉農案件,該院還通過巡回立案、預約立案、口頭立案等方式,保證了符合立案條件的糾紛都能得到及時受理;與此同時,還經常開展法制宣傳到農村活動,告知農民訴訟權利、義務和風險,告知農民朋友怎樣保護自己的權利,方便了群眾訴訟;去年以來,該院在農村開展巡回辦案、就地開庭30余次;還推行簡易案件速裁,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簡化審判程序,共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商事案件372件,縮短了審限,降低了訴訟成本;對涉及勞動報酬、“三費”及人身損害賠償等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并對經濟確有困難的38名涉農案件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11.2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