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執行工作“四個工程”維護和諧穩定
作者:耿晶 呂寧 可偉 發布時間:2007-11-13 瀏覽次數:1002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邳州市人民法院在執行工作中,緊緊圍繞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把實現執行工作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作為著手點,在院黨組領導下實施了“四個工程”,促進執行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實施執行“形象工程”,以形象創和諧。該院要求廣大執行干警要嚴格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舉措,倡導人性化執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樹立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
二是實施執行“和解工程”,以和解促和諧。積極引導廣大執行干警,在辦理執行案件中,要強化和解意識,以說服教育為主,以強制執行為輔,最大限度的做好執行和解工作,弘揚誠信友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是實施執行“強制工程”,以強制保和諧。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逃避執行、暴力抗拒執行且情節惡劣的,果斷采取強制措施,對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集中力量,快速執結。積極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樹立了執行工作權威。
四是實施執行“救助工程”,以救助顯和諧。今年以來,邳州法院拓寬了司法救助渠道,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和困難企業申請執行人予以司法救助。多次開展“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專項執行活動”, 最大限度地實現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下崗職工和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的債權,彰顯司法關懷助和諧建設。
僅10月以來,邳州市人民法院開展“四個工程”清理積案活動中,執結各類案件82件,到位標的121.7萬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