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判息訴,是法院貫徹執行“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注重涉訴矛盾糾紛化解,保障司法公正,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舉措。近日,靖江法院斜橋法庭邀請基層村鎮組織、部分村民參與判后釋法工作,八旬老人終對判決表示理解,服判息訴。

 

李某是一耄耋老人,與朱某系夫妻,兩人共育有兩子即朱甲、朱乙。20121217日,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喪葬事宜由朱甲操辦,朱乙未參與。后通過訴訟,肇事者和保險公司分別支付了賠償款95000元、110000元,其中肇事者支付的95000元由朱甲領取,其余110000元暫存該院。20134月,李某訴至我院,要求分割暫存該院的朱某的賠償金110000元,由其分得70000元,兩被告朱甲、朱乙各分得20000元。考慮到原、被告間的特殊身份,為彌合母子親情,承辦人朱法官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被告朱甲同意了原告李某的分割意見,但朱乙仍堅持要求在扣除朱某正常喪葬開支后的剩余賠償款由原、被告平分,其至少分得50000元,而朱某則堅持認為朱乙得50000元太高。雙方爭執不下,調解陷入僵局。最終,合議庭在適當照顧李某,并考慮喪葬事宜等由李甲操辦的實際情況下,于同年10月作出判決:朱某的死亡賠償款205 000元,扣除喪葬開支45000元,余款160000元,原告李某分得65000元,被告朱甲分得50000元(已實際領取),被告朱乙分得45000元。

 

對判決結果,李某多次至法庭表示不服,認為喪葬開支數額認定不合理,其所得賠償款數額太低。為了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斜橋庭劉庭長邀請了院信訪辦人員、西來司法所所長以及西來村的部分村民到庭做李某的判后釋法工作,經過一悉耐心細致的分析,李某終于理解了判決,并表示服判。判決生效后,李某到庭領取65000元賠償款時,握著承辦人朱法官的手連連稱謝:“我之前不懂法,給你們添麻煩了,不好意思,感謝法庭幫我解決了這個問題。領了這筆款子,心里踏實多了”。

 

[法官后語]司法裁判并非一判了之,百姓內心對公正的理解與法律的判斷難免錯位,所以服判息訴工作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達到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的目的,才能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