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代領拆遷款 拒還被拘留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3-12-05 瀏覽次數:408
老岳父出于信任,委托女婿帶領拆遷款,可沒成想女婿卻貪圖自己花錢方便將這筆錢中飽私囊。昆山法院執行法官依法拘留了一名案件被執行人趙某。
趙某原系孫某女婿,2007年孫某老房拆遷安置補償20萬元,他女婿趙某代領此款,沒想到趙某領完該款后沒有交給孫某,而是用于自己生活消費。2009年,趙某與妻子協議離婚,這時孫某才發現自己的房屋安置補償款已被二人揮霍完畢,氣憤不已。2012年一紙訴狀將女兒、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返還該款,后孫某撤回對女兒訴請主張,僅對趙某主張9萬元房款,法院查明事實后依法判決支持孫某訴請。
在該判決生效后,趙某始終不愿支付該筆款項,后該案作為執行案件受理后,法院執行法官查明趙某承包了100多畝農田,秋收糧款足以支付該款,于是,法院到糧食收購公司查到其登記的趙某轉劃糧款的賬戶,后準備凍結該賬戶。沒想到趙某為躲避法院扣劃執行,自己辦了一張臨時借記卡交給糧食收購公司,后該公司在一個周六將糧款打到該卡上,趙某在款到當天立即將錢全部取出并注銷該卡。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銀行查到趙某該賬戶及其進出帳記錄,趙某卻一再否認并拒絕還款,執行法官遂依法對趙某實施了拘留。第二天,趙某家人即將該筆款項還清。
法官提醒: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又拒絕報告或虛假報告其財產狀況的,人民法院可根據情節對被執行人進行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