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頭為了能買上名牌,在朋友面前炫富,辦理了三銀行信用卡各一張,在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仍大量刷卡消費、取現,惡意透支銀行卡,惡意透支及拖欠利息近6萬元,近日,泗洪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張大頭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一年前,張大頭的朋友們發現,張大頭有一段時間手頭很是寬裕,出手甚是闊綽,想來他工作收入不高,何來收入來源,都認為他是不是獲得了意外之財。張大頭為解除朋友們的疑惑瀟灑地拿出了三張銀行信用卡,告訴他們:“這是信用卡,有透支額度,我沒錢就向它們要,有錢再還。”張大頭的朋友們都了解他比較愛慕虛榮,喜歡買名牌、穿名牌,同時也比較大方,真心的朋友就規勸他,適當透支,否則到時候無法還款時,則會被判刑的,而酒肉朋友卻無所謂,反正出來吃飯張大頭請客,不花他們的錢。過了幾個月后,張大頭因為消費過高,用三張信用卡“拆東墻補西墻”還款的辦法行不通了,到期無法還清債務,更別說利息了。

 

三家銀行的工作人員輪流打電話催要張大頭欠款,張大頭十分厭煩。向酒肉朋友借錢還債,朋友們都以各種借口推脫。為了擺脫銀行工作人員的追責,他干脆把電話號碼換了。追責的事情平息了一個星期左右,“咚咚”家里的敲門聲響了,張大頭開門一看,居然是幫他辦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嚴肅地告知他:“你透支的信用卡和拖欠的利息,最好及時歸還,否則你要承擔刑事責任。”張大頭工資收入本來就不高,要他在短時間內籌集幾萬元來還債,希望渺茫。于是,他選擇了搬家,以為銀行工作人員找不到他就沒事了,可是他萬萬沒有想到,銀行工作人員還是在某天中午出現在他的家門口,為了徹底擺脫銀行的追責,他遠走他鄉,外出躲債,一跑竟然跑到了北京通州,找了份工作,擺脫了被追責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長,一年后,他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抓獲。

 

泗洪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大頭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被告人張大頭均以拒接電話、外出躲債、變更住所等方式逃避催收,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但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張大頭歸還了發卡銀行全部欠款本息,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