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審理了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昆山法院千燈法庭法官巧識妙“計”,成功調解了該案。

 

原來,今年6月老張到某裝飾公司定制了幾扇室內房屋門,該公司將門送到后雙方因購門款是否已經支付而起了爭執,該裝飾公司將老張告上了法庭。庭審中,原告裝飾公司員工葉某作為委托代理人出庭,他說雖然雙方約定貨到付款,但是他去老張家送貨時老張說自己暫時沒錢,礙于和老張的舊交情,他便將門交給了老張而沒有收錢,為留證據當時只給老張開了一張送貨單而沒有開具收據。但老張卻堅持說自己當時就付錢了,因為認識并相信葉某,就沒有要對方開具收據。葉某和老張兩人均信誓旦旦甚至發出毒誓說自己所述屬實,案情一度陷入“迷局”。

 

承辦法官為使說謊者法官原形畢露便組織雙方再次開庭,庭審中向雙方提出進行測謊鑒定的建議,老張欣然同意,葉某則面露怯色,法官接著提出測謊鑒定的6000元費用問題,老張主動向法官表示愿意提前交給法院,也要葉某預交,但最后要由鑒定結果中說謊者承擔該費用。法官表示認同,出乎意料的是,葉某不愿交錢,并提出如果老張不承擔費用的話他就不同意測謊。見葉某面紅耳赤、詞不達意、說話結巴,此時,法官結合本案證據已基本能判斷事實,并對原被告雙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進行調解,最終,該案案情水落石出,雙方就裝修款達成一致協議,葉某滿臉尷尬,匆匆離開法庭。庭后老張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說:“謝謝千燈法庭的法官,這個案子金額雖不大,但法官明察秋毫、主持公道,我們對千燈法庭法官表示欽佩!”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的各類交易中,一定要注意索要并妥善保管各類收據、發票等證明,必要時作為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