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傷自尊,拋妻棄女走他鄉
作者:許廷廷 發布時間:2013-12-05 瀏覽次數:508
近日,昆山法院立案審理了一起離婚案件,小薛將自己的入贅丈夫郭某告上法庭。
小薛系昆山人,由于小薛是獨生女其父母特別希望能找一位“上門女婿”傳宗接代,因為這樣的“特殊要求”,小薛的戀愛經歷一直不順,眼看即將成為“大齡剩女”。2010年來自安徽的郭某主動追求小薛,郭某家境并不富裕,在小薛家人提出“上門女婿”的要求時,郭某欣然答應,這令小薛父母非常滿意,主動張羅籌備兩人婚禮事宜。
婚后郭某便不再上班,小薛父母每月給予郭某一定的生活費用,并承擔了兩人的生活開銷。不久小薛懷孕,經醫院檢查所懷的是女嬰,小薛父母遂向郭某提出再生一個男孩的想法,如果成功會給郭某幾萬元作為獎勵。此時,郭某感覺自己只是薛家生孩子的工具,薛家的要求傷害了他的尊嚴,自此,郭某便不管懷孕的妻子,在外與多名女性交往,并與其中一名長期同居。小薛幾次勸說都無力挽回,等生下女兒后,小薛不但不關心妻子,甚至也從不親近、關心女兒,沒過多久,郭某就帶著自己的情人去杭州生活了。小薛獨自一人將女兒撫養到一歲多,傷心至極,她再不能容忍丈夫這種冷血與背叛的行為,遂至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多次做夫妻和好工作,但郭某執意不肯和好,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法院最終依兩人協議調解離婚。
法官提醒:婚姻的基礎不是物質而是夫妻雙方的感情和責任,在婚姻中需要雙方彼此尊重,共同扶持,才能創造和諧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