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影響市政工程的房屋租賃糾紛
作者:戴洪濤、顧新燕 發布時間:2013-12-04 瀏覽次數:403
近日,興化法院經過精心組織和周密安排,對唐某租賃的房屋予以強制騰空,使停滯很久的道路改造工程得以順利進行,維護了法院判決的權威性和法律的威嚴。
2009年6月30日,某商貿資產管理辦公室與被執行人唐某夫婦簽訂租賃合同,將其位于五里轉盤附近的房屋租給楊某夫婦,約定租期4年,2010年下半年,該租賃房屋被納入市政建設拆遷范圍.根據相關法律,該租賃合同應當終止履行,但經多次協商,楊某夫婦仍然不肯讓出房屋。因該地段是用于城市公共道路建設,楊某夫婦漫天要價、拒不讓房的行為嚴重影響到道路改造工程的進展及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影響十分惡劣。
為確保工程能按期建設,法院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組織警力依法對楊某夫婦實施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帶離現場后,相關人員對出租房屋內的物品逐一清點登記造冊,隨后全部搬出,并全程錄像。因被執行人年齡較大,且情緒激動,幾位干警一直貼身陪護在其身邊,經過兩天一夜耐心細致協調溝通后,被執行人終于與申請人達成協議,并對法院作出的大量細致工作表示理解和感謝。
執行過程中,市法院邀請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市公證處公證員進行現場監督,保證了執行的公正性、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