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日,江寧法院未審庭成功調解一對老年夫妻離婚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及代理人都對法官的耐心勸解高度感激。此案的調解不僅做到了案結事了,而且讓一對再婚家庭的夫妻放下誤會和成見,安享晚年,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原告丁某(81歲)與被告姜某(75歲)原系鄰居,雙方于1998年登記結婚。結婚前,被告帶著五個子女生活,原告是單身無子女。現原告患有哮喘病、心臟病、肺氣腫,被告患有高血壓、糖尿病,身體都不好。婚初夫妻互相照顧,感情融洽。2009年雙方產生矛盾,原告稱聽到被告的子女跟被告說原告身體不好,要照顧到哪天,心理產生芥蒂,雙方開始產生矛盾,后被告的子女將被告接走,再沒回來,其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被告稱原告離婚的理由是怕被告的子女霸占原告原居住房屋拆遷分得的房產。原告先后向南京市白下區法院、江寧法院三次提起離婚訴訟。被告認為雙方年紀都大了,離婚丟人,不同意離婚。考慮到雙方年紀較大,身體不好,都需要人照顧,且雙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如果原被告能居住在一起,被告的子女能輪流照顧,雙方還是能和好,而且能生活的比較好,雙方的矛盾就能化解。從這一角度,主審法官徐道海多次找被告子女談心,被告的子女最終同意將其母親送回原告處,他們輪流照料,再給老夫妻請一個保姆,照顧日常起居。最后原被告雙方都接受了這個方案,當庭調解和好,被告的子女在庭審結束后將原被告一起送回家中,案件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