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主動接受新聞輿論的監督
作者:武加慶 發布時間:2008-10-29 瀏覽次數:781
本網徐州訊:社會輿論的監督主要表現為新聞監督,這是現代政治民主的重要體現,也是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法院主動接受媒體的監督則是司法公正的客觀需要,也是宣傳法治的大好平臺。邳州法院為了讓公眾更多地了解司法過程,體現法律的公平公正,自覺主動地接受媒體的監督。
首先,該院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虛心聽取人民群眾的批評和建議,不怕揭短亮丑,敢于正視存在的問題。
其次,主動與新聞媒體接觸,通過接近新聞媒體,讓新聞媒體了解法院,了解審判的真實過程,加對人民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反之固步自封,只能加劇新聞媒體對審判工作的不理解,甚至產生懷疑態度。
再次,積極引導新聞媒體作正面宣傳報道。新聞媒體對審判工作監督是其職責,同樣宣傳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和公正司法的好經驗、好人好事,也是新聞媒體的義務。人民法院要認真落實審判公開,讓更多新聞工作者走近法院、走近法官,弘揚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司法為民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