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院報告首現“名詞解釋”
作者:宣傳處 發布時間:2009-02-10 瀏覽次數:1000
本網訊 2月7日上午,省法院、省檢察院向此次人代會作工作報告,在報告的正文后面,首次出現了“相關用語說明”,對報告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專業術語進行解釋,這一做法得到了代表們的普遍贊許。
省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副主任章潤是法院工作報告的起草人之一,據他介紹,在報告的正文后以附件的形式對報告中的相關用語進行解釋,是為了讓代表們更好地了解法院工作,解讀、審議報告。“在跟人大代表的接觸過程中,有些代表反映,法院工作的專業性非常強,一些法律上的術語不是十分理解,所以在起草報告的過程中,我們對相關的用語進行了解釋。另外由于2008年進行了代表換屆選舉,一些新代表對法院工作可能不是太熟悉,這樣解釋,也便于讓代表更好地了解法院工作,理解法院工作。”
省兩院的這一創新做法得到了代表們的普遍叫好,大家一致認為,這增加了報告的可讀性和普及性,加強了大家對兩院工作的了解。來自蘇州的賀鳳春代表告訴記者:“這樣的細節讓人覺得耳目一新,因為人大代表來自社會的各個方面,大多數是非法律專業人士,對法律術語理解不透徹,經過注解,就能深入理解法院工作的最新狀況,包括國家在這方面的創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