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民一庭“六項措施”完善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
作者:李昱霖 發布時間:2008-11-26 瀏覽次數:656
本網徐州訊:為了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高效完善示范點的帶頭作用,睢寧法院民一庭經過不斷的探究和摸索,通過司法規范化創建活動,著力提高嚴格公正司法,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對此,具體提出了以下幾項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了深入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庭工作實際與經驗,經庭務會研究決定,成立創建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領導小組,及時收集規范化建設信息,建立規范化建設臺帳,全面組織、引導、督促全庭司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二、規范訴訟代理,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等關于訴訟代理的有關規定,貫徹執行我院通過的《關于建立訴訟代理人登記備案制度》。
三、對法官助理實行單獨業績考核。作為江蘇省法院系統法官職業化試點單位,為更好地推進法官職業化和司法規范化建設,針對法官助理的工作特點,進行單獨的業績考核。
四、“三個平衡”規范案件審理。為了更好的進行案件審理,我庭經過討論研究實施了“三個平衡”措施,分別為:1、庭審程序中的平衡。2、開庭審理中的平衡。3、實體處理中的平衡、
五、強化審判管理工作。審判管理工作是司法規范化行為的中流砥柱,因此加強對“四項案件”的管理、嚴格規范案件和解和調解的審限扣除以及加強法官審管業務培訓、學習,確保各項審判質效數據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六、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活動氛圍。積極在各級各類媒體上發表司法宣傳稿件,大力宣傳司法規范化建設成果,樹立公正高效權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