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月蘇州平江法院正式啟動見習法官助理制度,將取得法律職業證書的新進公務員任命為見習法官助理,刑庭對此認真加以落實,并根據院黨組的要求,拓寬見習法官助理的培養途徑,力爭縮短培養周期,加快審判梯隊人才成長,改進審判組織運行機制,更好地完成基層法院日益繁重的審判任務。

一、根據部門審判工作的特點,制定見習法官助理工作提示,細化崗位職責和要求。刑事審判法官的主要活動是對證據審查判斷和開庭審理及制作法律文書,并輔以必要的核證、調解等工作,因此,將見習法官助理的工作定位在主要圍繞上述工作中心并在法官具體指導下開展相關輔助事務。為此,刑庭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專門制定《刑庭見習法官助理工作提示》,工作提示共分10條,包括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以及工作考核等內容,從制度上加強新進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導。二是安排業務熟悉、法學理論基礎扎實的審判人員擔任見習法官助理的指導法官,明確指導法官全面負起培養、管理見習法官助理的職責,防止見習法官助理崗位任務虛化。三是發揮好法官助理在審判組織運行中的橋梁作用,通過安排見習法官助理閱卷、列席合議庭評議等方式與主審法官交換意見等形式,引導見習法官助理提出自己對案件處理中的問題,并采用與法官之間案例互動形式提高其溝通能力。

二、以見習法官助理試點為基礎,創新刑事審判運行工作機制。見習法官助理是為預備法官候任人員量身定制的制度設計,在刑庭主要涉及到閱卷、整理歸納證據,為法官提供參考建議,草擬裁判文書,輔助法官或單獨進行調查取證,準備、輔助法官進行庭前證據展示、接待當事人及其親屬和律師、輔助法官或獨立進行附帶民事訴訟、自訴案件的調解等,工作內容介于法官與書記員之間。目前刑庭配備3名法官、3名書記員,可以形成2個辦案單元,刑庭采用3名審判員+1名法官助理的混合模式,解決審判力量相對不足的矛盾,優化審判組織運行結構。見習法官助理可同時協助處理3名法官在辦案件,業務庭審判效率得以提高。此外從預備法官職業發展來看,這種模式與傳統的書記員到審判員傳統發展臺級相比較有許多的優勢。

三、遵循審判客觀和人才成長規律,培養見習法官助理的獨立辦案能力。見習法官助理同時具有研究生學歷并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在高等院校接受了7年的專業學習,專業知識、理論水平達到一定高度,調研能力一般較高,對于以后開展審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同時由于審判工作與法學理論之間存在著差異,法官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還必須依賴于對社會規律和基本常識的掌握,見習法官助理通過接觸到盡可能多的案件,尤其是一些較為復雜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總結審判經驗,豐富社會閱歷。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司法調解的能力、法律思維能力,這些能力最終可以形成獨立辦案的綜合能力。刑庭要求見習法官助理把自己放到法官的位置上去,善于運用法官的思維模式,通過各種類型案件以及庭審等來逐步領會。同時還安排其草擬法律文書,以此來增加其說理能力、認證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逐漸掌握司法裁判文書固有的風格,為獨立辦案后制作裁判文書奠定基礎。此外刑庭還結合新任公務員見習期鍛煉和基層法院實際,要求見習法官助理承擔送達訴訟文書以及庭審記錄等部分書記員工作,以彌補法官培養內容之中的不足,使之了解整個案件審判程序及相關工作的操作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