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年初以來,邳州法院樹立實體和程序并重的思想,從規范庭審入手嚴格規范司法行為,開展規范庭審活動,保證依法及時、公正高效的審理案件,活動開展以來,該院無一起因開庭審理不規范而引起的案件質量問題和當事人投訴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一、嚴格庭審流程制度。開庭審判時,合議庭或獨任審判員的行為均應以訴訟法為根據,以庭審操作規程為藍本,認真把握開庭審判的每個環節,駕馭開庭審判的每個階段,堅決杜絕不按庭審規程審判,隨意違反訴訟程序的行為發生。

二、嚴格庭審言行制度。法官在庭審活動中的語言應當精煉、準確。用語要規范,必須使用法言法語,禁止使用粗俗語言。開庭審判時,提倡和推廣使用普通話。同時,合議庭成員必須做到端莊、嚴肅,保持良好姿態,不得交頭接耳,不得隨意離席,不得閱讀與審判本案無關的書籍報刊,不得有吸煙、接聽手機等不當舉止。

三、嚴格庭審著裝制度。庭審時,審判人員、書記員、法警必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統一著裝,必須正確配戴徽章,服裝必須整潔干凈。嚴禁在庭審中著便服現象的發生。

四、嚴格庭審值勤制度。值勤法警必須嚴格履行職責,不得擅離職守,警械、警具和武器的佩戴和使用必須符合規定。在維護法庭秩序時,堅決服從審判長的指揮,如發現有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應當及時、果斷的依法予以制止,確保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