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八措并舉助推和諧執行促社會穩定
作者:孫永剛 發布時間:2007-11-08 瀏覽次數:806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積極探索和諧文明執行的新路子,有效的促進了全院的執行工作的有效進展。
一是加強部門協作,靈活執行手段。對于涉府、涉農、群體性糾紛等特殊類型案件,主動向當地黨委、人大匯報,緊緊依靠黨委的領導,爭取人大的支持,取得社會各界的配合,盡量通過協調的方式執行;對于傳統的婚姻、繼承、贍養、相鄰關系民事案件,有重點的加強調解,盡力維護和睦的親情、鄰里關系,盡可能化解糾紛,避免因強制執行激化矛盾。
二是提高隊伍素質,增強化解矛盾能力。通過加強自身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司法和諧”的理念,提高執行人員業務和文化素質,增強對執行工作的敬業精神,在強制執行的基礎上,告知當事人的和解權利,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提高說服教育能力,促進和解協議的達成,以此達到服判息訴,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
三是講究執行策略,破解執行難案。建立執行威懾機制和社會聯動機制,對一些“老賴”的執行,通過采取媒體曝光,降低其社會聲譽,壓縮其社會活動空間,促使自覺履行,對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通過采取懸賞執行,提高申請人和案外人提供線索的積極性,保證執行工作正常開展。對于因資金周轉不暢,造成暫無履行能力的企業,則采取“放水養魚”的工作方法,強制被執行人申報財產,推進陽光執行,公開執行,采用以物抵債、租賃權抵債等方式,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努力提高執行工作的社會公信力。
四是把握時機,促進和解執行。該院執行人員注重把握執行時機,在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時,就及時與其溝通,析法明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出和解方案,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同時向被動執行人講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分析利弊,權衡得失,從而達到執行和解的目的。
五是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執行工作中,無論何時接觸當事人還是當事人的家屬,鄰居,都會利用一切有力的時機做好法律宣傳工作,認真做好案件的釋明、答疑、疏導工作,以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和執行氛圍。 六是注意保護當事人的人權。充分尊重當事人的人格,處處體現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不干擾當事人正常的生產和生活,做到執行工作的文明規范,以減少當事人的敵對情緒,促進人文執行。
七是盡力做透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是和諧執行的基礎,在執行工作中堅持“勤動腦、多動口多”的原則,把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做到位,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或者申請執行人自愿放棄強制執行的和諧現象。
八是建立執行信息查詢平臺。將執行情況及時向社會以及被執行人所在單位,村居委會反饋,各方當事人甚至其他不涉案的群眾都可以查閱監督,通過各方面的合力 一起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執行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