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被查 為毀滅違法記錄竟動手襲警
作者:王堅 李榮勝 發布時間:2012-05-18 瀏覽次數:436
本已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超載運營,為了毀滅交警掌握的違法記錄,不惜鋌而走險,試圖搶奪交警的執法儀器,并對執法人員大大出手,5月17日,陶某終于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吳江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月8日上午,吳江市公安局黎里交警中隊民警朱警官帶領協警小李等人在吳江市汾湖鎮黎里社區蘇同黎公路黎里段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被告人陶某駕駛超載營運的客車行駛至此,朱警官示意陶某停車接受檢查。但陶某及同車的馬某等人拒不停車,在被警車攔停的情況下,反而鼓動超載乘員沖下客車。之后,繼續駕駛客車逃離,期間并采用手推、腳踢、搶奪并摔壞多功能執法儀、用手掐脖子將民警從行進中的客車上推下等手段,妨害民警朱警官和協警小李等人依法執行公務。在此過程中,朱警官腿部、協警小李、小葉的面部受傷,價值1700多元的多功能執法儀毀損。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朱警官等3人的損傷均屬人體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陶某伙同他人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陶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陶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陶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