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交女友為騙取錢財 “鉆石王老五”竟是冒牌
作者:湯潔 張卿 發布時間:2009-11-16 瀏覽次數:873
本網無錫訊:戴著“鉆石王老五”的虛假面具,已婚男子陳永在婚介所成功結識數名單身女性并與之交往,之后以借為名向她們騙取巨額錢財,這位偽大款最終在法律面前現了原形。日前,宜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永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現年56歲的陳永十年前與前妻離婚后,于2006年再婚。有了家庭的陳永不好好過日子,卻動起了騙錢的歪腦筋。2007年10月,陳永通過婚介所認識了楊華,他謊稱自己妻子出國多年杳無音信,已得到妻子所在單位70-80萬元的高額補償金并隨時可以離婚,憑空虛構了一個“鉆石王老五”的身份。為不讓楊華起疑心,他還將租用的多套房屋謊稱為其所有,并帶楊華去看其中的一套房屋。果然,花言巧語的陳永贏得了楊華的芳心,楊芳很快陷入情網,殊不知,也陷入了陳永設下的圈套。2008年3月,陳永承接了某工程,因需投入資金,就向楊華借款。一個月后,該工程尚未完工,陳永就撤離了。但陳永并未將此事告訴楊華,而仍以做該工程或償還該工程欠款為由向楊華借款,先后騙得楊華人民幣155000元,并將這筆錢用于歸還其他個人欠款或支付房屋租金等。嘗到甜頭的陳永之后又采用相同的方式向劉娜等多名女性“借款”,并從劉娜處騙得80000元,直到劉娜找不到陳永其人,感覺不妙報了警,感情騙子陳永的真面目才終于被揭穿。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其已婚事實,通過婚介所結識楊華、劉娜,并分別與之建立戀愛關系,同時虛構其財產狀況,騙取被害人信任,虛構承接工程的事實或隱瞞其不再承接工程的事實,以借為名,共計騙得人民幣23500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此案的被害人就是由于對他人過于輕信而輕易落入犯罪人的陷阱。人們在與陌生人結識交往時,要擺正心態,理智面對,多方面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建議婚介所加強對征婚者信息登記核對工作,不讓犯罪分子“渾水摸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