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四個駕駛員,本來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但還是貪心不足,在工作之余,竟做起了“油耗子”??夜晚專偷停在戶外汽車油箱里的汽油。1012,結伙偷油的李某、寧某、夏某、崔某分別被江蘇海門市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一至二年不等的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093月至5月間,李某、寧某、夏某、崔某四人駕駛轎車和越野車,先后至江蘇海門市、如東縣等地,采用撬油箱蓋后吸柴油的方法,盜竊停放在戶外的汽車中的柴油。四人共作案12起,竊得柴油價值計人民幣7514.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