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宿遷訊:江蘇沭陽法院在保障民工合法權益的同時,對惡意拖欠民工工資的企業予以嚴懲。1010日,沭陽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資1000余元,被法院處以罰款10000元。

200812月,沭陽某公司結欠民工袁某工資1089元久拖不付,袁某多次索款無果,訴至法院,沭陽法院判決該公司給付袁某勞動報酬款1089元。因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袁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該公司對法院的執行通知書、傳票等相關訴訟文拒不理睬,經執行法官多次宣傳法律知識,做其思想工作,敦促其履行付款義務,但該公司仍以種種理由推諉、拒不執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執行法官調查到被執行的該公司帳戶有大量存款,遂依法劃撥執行款,并對其予以罰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