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使用不慎引發火災 同租人逃脫不及葬身火海
作者: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9-25 瀏覽次數:926
本網無錫訊:出租屋內使用蚊香不慎,引燃周圍可燃物。致使一同租客人沒來得及逃生被大火燒死。日前,無錫北塘法院受理了一起失火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琦由于過失行為引起火災,致使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屬情節較輕。鑒于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其家屬積極先行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失,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故判處趙琦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