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商家廣告誤導 法院判消費者敗訴?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舉證難撤訴率高
作者:陸杰 姚鑫 發布時間:2009-09-23 瀏覽次數:897
本網南通訊:購買空調時,商家承諾了“一年內免費移機一次”,消費者想把空調移裝到蘇北老家時,商家卻稱“免費移機并不等同于免費運輸”,消費者一怒之下訴至法院,近日,崇安法院做出宣判,駁回消費者請求。記者了解到,近期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案件激增,今年以來該法院已受理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案件25件,而08年全年僅為4件。然而因為舉證難,不少消費者在訴訟前就選擇撤訴。
去年10月,來自蘇北的
而電器公司則表示其所售空調無質量問題,無義務為
法院組織
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據了解,法院受理案件中,服裝、電器等傳統商品消費糾紛不斷的基礎上,數碼產品及其配件、醫藥保健品等商品糾紛也開始涌現,幾乎涉及了所有的消費領域。
因商品存在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消費糾紛已逐漸喪失了主流地位,而大量表面上并不存在質量問題的廣告誤導、虛假宣傳等,正在成為消費糾紛的主要內容,如產品存在虛假宣傳,如在產品包裝或宣傳資料上宣傳具有治療某種疾病的功能,但實際卻沒有;缺乏強制性認證標志,手機缺乏進網許可證、食品缺乏QS認證標志等;銷售的產品并非原裝產品,消費者購買的數碼相機或其中的配件經過鑒定并非為該品牌的原裝產品,產品雖然不存在質量問題,但消費者認為其未經告知卻買到了“水貨”而主張賠償。
據法官介紹,消費者權益案中調解撤訴率極高,大部分案件在開庭前,消費者即與商家和解,或者了解到自己無證據并申請撤訴,只有極少部分案件以判決方式結案在已審結的17件案件中,有13件為撤訴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