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年輕夫婦去銀行取款,竟然收獲6500元意外之財,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豈料一舉一動被監控探頭全程記錄,而原本的老實人也因一時貪念觸犯了法律。近日,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江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銀行取款收獲意外之財

 現年22歲的江某是貴州人,和妻子長期在江陰打工,去年,幸福的小夫妻倆添了個可愛的寶寶。今年2月,江某計劃等發了工資就帶著妻兒回老家,和妻子正式領取結婚證,同時給孩子上戶口。210是江某單位發工資的日子,當天晚上6點左右,江某和妻子一起來到銀行的自動取款機取款。當江某走到其中一臺ATM機前準備取款時,發現取款機的屏幕上顯示當前賬戶余額為6500元。江某先是一驚,但之后心里一陣竊喜,“肯定是哪個冒失鬼忘記把卡拿走了,這可真是天上掉餡餅了。”興奮的江某立即按了個2000的取款鍵,于是一張張紅色的鈔票立即從取款機里吐出來,江某的妻子看到丈夫取人家卡上的錢,心里不免擔心,不斷地勸江某不要拿別人的錢。但是這筆意外之財足可抵江某三個月的收入,在他看來,“自己一沒去偷,二沒去搶,遇上這筆意外之財是自己運氣好,豈有不拿的道理”,于是他一意孤行,分四次取走了人家卡內的6500元錢。

 回老家火車上遭遇扒手

 江某原計劃215回貴州老家,但是得到這筆意外之財后,江某夫婦的心里多少有些不安,擔心失主會找上門,所以決定再多等幾天,“等有沒有人,失主會不會找,心想失主找上門就把這個錢還給他。”夫妻倆在家等了半個月也沒見人上門,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于是31,兩人安心地踏上了回貴州老家的火車。正所謂有得必有失,讓夫婦倆始料不及的是,在火車上,他們竟然遭遇了扒手,江某自己的錢包不翼而飛,但幸運的是,那筆意外之財沒有被竊走。由于自己的錢包被盜,江某回到老家后,就用那6500元買了給親戚的禮品,由于小孩屬于未婚生育,交了2000元罰款,那筆意外之財確實幫了江某的大忙。然而夫妻倆并不知曉,就在他們離開江陰后不久,失主陳某已經向警方報了案。

 意外之財讓他成了被告

  5月初,江某夫婦從貴州再次回到江陰打工,一次去菜場買菜的機會,江某夫婦發現,菜場告示欄張貼的懸賞通告竟然貼著他們夫婦的照片,他們倆竟然成了警方通緝的對象。原來,江某當天順手牽羊的事情早就被銀行的監控探頭記錄了下來,而失主陳某向警方報案后,警方通過銀行的監控資料,鎖定江某夫婦為嫌疑對象。直到這時江某才真正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原以為是自己運氣好,沒想到是引火自焚,真是悔不當初。”認清形勢后,53,江某在家人的支持下,帶著湊齊的6500元錢,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但盡管如此,江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其行為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考慮到被害人的損失已經挽回,江某有投案自首的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