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日前,南京江寧法院充分利用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進京上訪的勞務合同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對處理結果均表示滿意,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邱某2007年在江寧奧斯博恩三期工程做水電工,但一直未領到工資。經南京市、江寧區多家單位協調,由于該期工程經過多次分轉包,內部矛盾較多,情況復雜,導致多次調解皆未成功。后來,原告進京上訪,將此事反映到國務院農民工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舉行了聽證會,將此案件返回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省高院、省檢察院處理,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省高院、省檢察院建議原告重新向法院起訴,此糾紛在社會上造成了比較大的影響。

江寧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視,多次召集雙方及相關單位人員了解情況。承辦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從國家的法律、政策,從法律和情理等方面入手,對原被告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和分析。經過多次溝通與調解,最終原告與被告握手言和,對勞務的工資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這起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在江寧法院得到了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