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南長法院執行局果斷出擊,第一時間趕赴異地,凍結了被執行人存款,迫使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解了申請人等錢救人的燃眉之急。

625,尹飛來到南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時其情緒比較激動,且采取了較為極端的手段。見狀,執行法官一邊安撫其激動的情緒,一邊耐心地了解實情。從中了解到,前不久法院判決江蘇中耀建設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償還拖欠尹的木材款項6萬元及相應利息。但判決至今該公司仍未支付。“我等著這筆錢去給妻子治病的,所以情緒有些失控。”聽著尹的這些話,執行法官決定以最快的速度將此案了解,確保尹能盡快拿到這筆拖欠款。

執行干警多次前往江蘇中耀建設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的實際經營地無錫市棉花巷,但在此處未能找到該分公司。多次確認該分公司的銀行帳戶也未發現其財產線索。面對執行僵局,執行局果斷決定趕往泰興市江蘇中耀建設有限公司,強行扣劃總公司的銀行存款。

終于710尹飛滿意地拿到了67150元的拖欠款。執行局及時有效地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官為人民”的精神在執行干警的實際行動中被體現了出來,得到了申請人的贊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