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一農民操作吊車失誤致工友死亡獲緩刑
作者:汪勤云 王永侖 發布時間:2009-06-22 瀏覽次數:999
41歲的金某系灌南縣花園鄉某村村民。2008年上半年,金某籌措數萬元資金從山東某機械設備公司購買一臺核準起重重量為5噸的吊車,利用農閑幫助本地鄉村建筑施工隊起吊樓板、混凝土等。金某僅取得了駕駛吊車的駕駛證,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同年底,該縣質監局曾告知金某其購買的機械存在質量問題,有安全隱患,但金某不以為然,繼續承接鄉村建筑施工隊伍起吊樓板和混凝土業務。
41歲的金某系灌南縣花園鄉某村村民。2008年上半年,金某籌措數萬元資金從山東某機械設備公司購買一臺核準起重重量為5噸的吊車,利用農閑幫助本地鄉村建筑施工隊起吊樓板、混凝土等。金某僅取得了駕駛吊車的駕駛證,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同年底,該縣質監局曾告知金某其購買的機械存在質量問題,有安全隱患,但金某不以為然,繼續承接鄉村建筑施工隊伍起吊樓板和混凝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