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讀書郎小賭輸了錢 竄入鄰居家偷拿近10萬
作者:蔣惠亞 發布時間:2009-04-01 瀏覽次數:1347
本網無錫訊:一個17歲的高中生,春節期間和他人“小來來”輸了錢,在回家取錢途中順手“牽”了鄰居家近10萬元,一念之差成了盜竊犯。日前,小軍被宜興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庭審中,當法官問小軍看到這近十萬元的現金時是怎么想的?小軍回答很快,當時什么后果也沒有想就把錢全部拿走了。是什么原因導致一個剛剛滿17周歲的人拿走不屬于自己的巨款時而沒有絲毫的恐懼之心呢?當被問及經過一段時間關押內心有什么感受時,他說,他對不起失竊的戶主。法官告訴他,他沒有用掉的錢已經退還被害人,被他揮霍的錢也已經由他父親退賠了。對打短工為生的父親,有什么要說?他低著頭,一言不發。為什么一個做錯事的孩子對他人有愧疚之情,而對父母反而沒有什么抱歉的話?
原來,小軍的父母幾年前離異,他隨父生活,父親靠外出打短工維持生計。當法官問及小軍如何看待父母離婚問題時,小軍失聲痛哭,說:“我就弄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要離婚呢?”小軍的盜竊固然主要是其自身原因,好逸惡勞,貪圖享樂,但與家庭的變故也有一定的關系。孩子渴望得到父母的體貼和照顧,這幾乎是天性。可是一個殘缺不全的家庭,給成長中的孩子能帶來什么呢?心境憂郁、性格孤僻。大多數孩子沉默寡言,情緒低沉,當看到別的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享受快樂時,他們的心情會更加壓抑,感情更加脆弱,心靈上的創傷更加惡化,使得他們的言行舉止失常。他們由于得不到應有的家庭溫暖和教育,只能到社會中去尋求慰藉,一旦偏離方向,就容易誤入歧途,有的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據統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當中離異家庭的子女占到大多數。
法官提醒:為人父母,應該盡力給孩子一個幸福和睦的家庭環境,即便因一些原因選擇了分手,雙方要多與孩子進行溝通交流,讓孩子的身心得到健康發展。(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