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確保“五個嚴禁”成為全院干警的“高壓線”和“護身符”,新沂法院從2月份起實行“案件廉政回訪卡”制度,即凡在新沂法院立案受理的案件當事人,都會得到一張“廉政回訪卡”,案件審理結束后,當事人認為法官有違反“回訪卡”上回訪內容欄所列行為的,可以利用監督卡進行舉報監督,并附相關材料送交(寄)新沂法院紀檢監察室或投入法院舉報箱。

該“廉政回訪卡”上有原被告姓名、案由、合議庭成員名單、案件承辦人、填卡人姓名聯系電話、舉報電話,同時告知當事人監督舉報的范圍內容,即法官在案件審理和執行中有接受當事人的禮金、財物或接受當事人提供的無償服務,參加由當事人支付費用的各種高消費娛樂活動或借用當事人的小汽車等交通工具,濫用職權侵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酒后開庭或執行公務等方面的舉報。并在人流較多的地方設置舉報箱,以便當事人及時對法官的違紀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該院紀檢監察部門將適時對送達廉政回訪卡的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此作為考核法官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此來促進該院審判、執行業務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

“廉政回訪卡”是該院推出的一項堅持依法辦案、秉公辦案,牢固樹立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措施之一,目的是為了加強法院隊伍廉政建設,做到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廉潔和司法公正,使法官自覺履行職務,嚴格審判紀律、執行紀律,更好的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人民法院的形象和法律權威。